法治政府建设年度情况报告
发布时间:2023-11-07 来源: 作者: 字号【 大 中 小】
今年来,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我局紧扣全市中心工作,大胆改革,锐意创新,全面提高工作标准,坚持以《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21—2025年)》为工作根本,依法行政,严格执法,和谐管理,扎实推进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工作,各项工作均取得显著成绩。现将我局全面依法治市工作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2023年工作开展情况
(一)强化组织领导。一是严格落实法治建设工作责任制度。成立了以局长任组长,分管副局长任副组长,局机关各相关科室,局属各单位负责人为成员的法治政府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同时,局机关设政策法规科,配置了法制专业人员,并明确局领导分管,局属各单位建立了相应机构,配备了工作人员,在全局上下形成了领导班子共同抓,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法制机构负责办,相关部门配合协作的良好工作格局。二是按照省、市关于法治政府建设的决策部署,进一步指导完善局相关工作要点,对全市城管综合执法工作进一步强化部署和检查指导,推动工作要点和重点任务的有效落实并及时向市委市政府报告年度法治政府建设情况。三是多次召开党组专题会议研究重点管理、执法事项,积极研究解决城市管理综合执法领域重大问题和难点,切实做到重大案件主要负责人亲自部署、亲自过问,重点环节亲自协调、亲自督办。
(二)健全行政执法制度。严格落实《关于全面推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的实施意见》,扎实开展“双随机、一公开”监管,积极完善行政执法制度,定期梳理权责清单,制定了《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目录清单》,并在局门户网站设立“政府信息公开”专栏,明确了包括行政执法、行政许可在内的12类公开项目,依法及时向社会公开有关行政执法信息;落实重大行政决策和行政处罚决定法制审核制度,创新了重大行政处罚决定集体讨论制度,邀请业务部门参与重大处罚决定集体研究,并制作《一般程序行政处罚案件集体讨论会议纪要》,进一步加强了管理与处罚间的沟通协商。一年来完成重大行政处罚法制审核45件,制作《一般程序行政处罚案件集体讨论会议纪要》2期,法制审核政府合同、协议9件,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查3件,答复行政复议4起,参与行政诉讼1起,召开听证会2次,均做到及时、规范、严谨处理,未发生一起行政诉讼败诉或行政复议撤销我局行政行为等情况。
(三)强化执法监督管理。根据《湖南省住建厅2023年度行政执法监督抽查检查的工作方案》要求,印发了《城管系统2023年度行政执法监督检查工作方案》,赴各县市区开展行政执法监督检查,重点检查各县市区行政许可、行政检查、行政处罚工作情况以及执法制度建立和落实情况。截至目前,已完成天元区、芦淞区、石峰区、荷塘区、渌口区、醴陵市、攸县行政监督检查工作;认真落实《省住建厅关于建立城市管理领域事中事后监管与行政处罚衔接机制的指导意见》《株洲市城管局关于行政执法协作配合工作机制规范》文件要求,指导业务科室加强与执法部门的沟通衔接,对于行政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存在涉嫌违法违规行为的,要立即责令停止违法行为,及时移送执法部门处理。2023年督促业务部门共移送处罚7件,截止目前已办理4件;组织局系统执法人员开展2次执法证资格考试,并牵头举办了执法队伍“作风建设年”活动暨行政执法证颁发仪式,换发执法证119本,新发执法证25本,进一步加强执法证管理,强化执法资格观念,坚决杜绝无证无资格上岗执法行为。
(四)积极履职扎实开展综合执法。优化审批服务,截止10月30日,市城管局窗口共受理行政许可、咨询事项820余件,收费614.3余万元。其中广告类行政许可审批事项131件,收费223余万元;市政建设类行政许可审批104件,收费495.5余万元;园林绿化类行政许可审批39件;从事城市生活垃圾(含粪便)经营性清扫、收集、运输、处理服务审批36件。坚持严格执法,今年来市本级共查处各类案件66起(住建类38起,广告类16起,园林市政12起),罚款金额417万余元。先后查处了老铜霞路行道树被砍伐案、创捷园林砍树案等2起重大毁绿案件(涉案树木达45棵),督促业主拆除违法广告11处计8500余平米,督促各县市区查处渣土运输类案件112起,罚款71.7万余元。组织“城管执法服务进小区”活动,开展相关活动20场次,覆盖28个居民小区,整治各类问题676处。开展专项整治,持续推进餐厨垃圾专项整治,组建餐厨垃圾联合执法办公室,查处非法收运车辆121台,整治非法加工窝点137次,收缴非法收运的餐厨垃圾150余吨,日均收运量比去年增长20%。按照“百日攻坚”行动部署,牵头组织城区乱搭乱建整治,历时3个月完成了交办的81处整治任务,经组织验收整治达标率100%;落实局领导指示,统筹合泰、龙泉地区市容环境整治,组织芦淞、荷塘两区开展整治行动22次,拆除临时搭建物12处计580平米、“格子房”312处计4.35万平米、广告招牌208处,清运垃圾7300余吨。按照省厅统一部署,统筹各县(市)区扎实开展铁路沿线综合整治行动、废弃汽车治理工作和安全监管执法工作,共排查铁路沿线高大烟囱、两侧违规搭建(构)筑物等安全隐患35处,督促整改到位34处,整改到位率97%;联合交警部门排查废弃汽车550台,督促处置88台。强化执法协作,加强与公安、交警等部门的联合联动,成立了“城管+公安”行政执法保障联络室,建立了“城管+公安”行政执法联席会机制,为成功查处“9.15”重大污染案等重大案件及餐厨垃圾整治等大型整治行动提供了有力保障;联合市生环委出台了《城区餐饮服务业油烟污染联合治理方案》,解决了多年来餐饮油烟污染执法边界不清、群众多头投诉的问题。
(五)完善城管法规标准体系。一是推进了《株洲市城市照明管理办法》立法工作和《株洲市城市绿化管理办法》《株洲市城市建筑垃圾管理办法》《株洲市城市户外广告设置管理办法》修正工作。二是制定了《株洲市城市管理领域轻微违法行为不予处罚清单(第一批)》,并报市政府登记编号。三是启动了《株洲市生活垃圾分类管理办法》立法工作。
(六)狠抓执法队伍建设。根据市、局“作风建设年”活动统一部署,结合城管执法队伍实际,制定了《巩固深化全市城管执法队伍“作风建设年”活动实施方案》,先后组织开展了大学习大统考、大比武大会操、大检查大整改、大走访大服务、大整顿大提升等“五大专项行动”,完成了全市90余名城管中队长以上骨干的封闭式集中培训,组织了1100余名城管队员参加的业务知识大统考,举办了近20年来最大规模的城管大会操活动,进一步提升了城管队伍执法办案水平,展现了城管执法队伍形象。
(七)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推动全民守法。严格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将习近平法治思想列入党委(党组)中心组学习,组织系统内干部开展学法考试,学法完成率达到100%;积极开展《城管条例》修正后的贯宣工作,加大《城管条例》修正后的培训,派专人赴各县(市)区开展集中宣讲,督促指导全市城管执法人员严格按照《条例》规定,做到公正规范文明执法;组织城管法律法规进社区、进小区、进企业 、进门店、进机关、进学校、进工地的“六进”法规宣传活动,面向各类人群组织开展城管法律法规宣讲。
二、2024年工作思路
(一)持续巩固深化城管队伍“作风建设年”活动成果。落实国办提升行政执法质量三年行动的要求,进一步把城管队伍作风建设“五大行动”抓出实效,做成亮点。结合行政执法监督检查情况开展回头看,进一步提升基层执法水平。
(二)全面普及城管执法“网上办案”模式。加大办案系统操作培训力度,升级办案相关功能,全市运用系统办案率力争达到100%,全面实现城管执法从线下办案到线上办案的转变,提高城管执法规范化水平。加快单兵勤务系统应用试点工作,力争在城市四区各街道城管中队全面普及,对城管队伍在岗情况、作为情况等实现动态监管。
(三)进一步完善城管法规体系。开展生活垃圾分类管理办法立法调研,积极对接相关部门完成立法工作,完成《株洲市生活垃圾分类管理办法》立法工作,明确各部门在垃圾分类工作中责任与义务,形成全链条、精细化的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