株洲市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领导班子成员分工
发布时间:2023-10-27 来源: 作者: 字号【 大 中 小】
党组书记、局长 刘伟
主持株洲市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全面工作。
党组成员、副局长 王亚军
负责机关党建、乡村振兴工作;负责机关文电、会务、建议提案办理、督查督办、机要保密、综合调研、档案管理、机关后勤、政务公开、“马上就办”、全国文明单位创建等方面工作;负责安全生产、市政设施、应急抢险、排水防涝、公共停车设施运行监督管理等方面工作;负责法制工作、城市管理综合执法、执法监督、行政审批、诚信体系建设等方面工作;负责新闻宣传、网信舆情、城市管理志愿者服务等方面工作;负责信访维稳、扫黑除恶、平安建设、“扫黄打非”等方面工作;负责工会、团委、女工委工作。
分管办公室(“马上就办”办公室)、机关党委、市政管理科(安全生产监督科)、政策法规科(行政审批科)、执法监督科(宣传科)、综治办(临)。
分管市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支队、市市政工程维护中心。
党组成员、副局长 杨建平
负责干部队伍建设、意识形态、机构编制、人事培训、绩效考核和奖惩、机关离退休人员管理、民生实事、大兴调查研究、“作风建设年”、城市“双拥”等方面工作;负责园林绿化建设监督管理、“海绵城市”建设、市城市绿化委员会办公室日常工作;负责智慧城市、网格化管理、市长热线办理、专用设备和服装管理、科技创新、规划编制、统计等方面工作;负责城市管理考核评价、城市管理标准体系建设、全国文明城市创建、国家卫生城市创建、生态文明建设、污染防治攻坚战、铁路沿线综合整治、市城市管理委员会办公室日常工作。
分管人事科、园林绿化管理科、科技装备科、考核评价科。
分管市园林绿化中心、市城市管理监督指挥中心、市公园管理所、市园林绿化工程质量安全监督站、市园林养护一所、市园林养护二所、市园林科学研究与技术指导所。
党组成员、副局长 肖极夫
负责党风廉政建设;负责项目和资金计划管理、财务审计和国有资产管理、项目建设管理;负责市容秩序、建筑物立面和色彩批后监督管理等方面工作;负责环境卫生、垃圾处置终端运营监督管理等方面工作;负责垃圾分类、市垃圾分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日常工作;负责城市照明、户外广告资源管理等方面工作。
分管机关纪委、计划财务科、市容环卫管理科、垃圾处置管理科、项目办(临)。
分管市灯饰管理处、市垃圾处置监督管理处、市城市户外广告资源管理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