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第二轮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问题 已完成整改的情况公示
发布时间:2025-03-24 来源: 作者: 字号【 大 中 小】
根据《湖南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和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贯彻落实湖南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工作实施办法>有关事项的函》(湘环督办函〔2023〕70号)的要求,现对已完成整改的问题情况进行公示。
反馈问题:建筑垃圾处置不规范。株洲市部分建筑垃圾回收利用企业环境基础设施简陋,缺少污染防治设施,污染环境严重。醴陵市湖南美创环保有限公司(醴陵市建筑垃圾资源化利用处理场)内有一条建筑垃圾破碎筛分和混凝土搅拌生产线,扬尘污染十分严重,强碱性污水通过涵管直排周边山体。渌口区原亨利达砂石厂临近湘江堤岸旁有一非法洗砂生产线,被拆除后现场又堆放有大量建筑垃圾。
主体责任单位:市城管局,醴陵市人民政府、渌口区人民政府和相关县市区人民政府
整改目标:开展建筑垃圾回收利用行业整治,提升管理水平,推进建筑垃圾资源化、无害化、减量化,实行常态长效管理,实现管理规范,防止随意倾倒。
完成情况:(一)开展专项整治行动。2024年市城管局组织召开建筑垃圾工作专项会议组织相关会议10余次,下发《株洲市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关于印发<株洲市建筑垃圾大排查大整治专项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于5-6月组织在城区开展为期一个半月的建筑垃圾专项整治行动,严厉打击建筑垃圾非法运输、私倒乱倒等违法行为,以及全面排查建筑垃圾非法处置场所,对于发现的问题要求其限期进行整改。同时,于2024年10月起组织在全市范围内开展建筑垃圾专项整治行动,并前往各县市(含渌口区)针对建筑垃圾处置问题进行现场调研指导。
(二)各县市区积极行动。各县市区建立了建筑垃圾常态化巡查、检查、监管工作机制,并根据安排分别于5-6月和10-12月开展了建筑垃圾大排查大整治专项行动和建筑垃圾集中整治行动。全年查处建筑垃圾违法案件立案查处304起,处罚金额68.8837万元。天元区对不符合要求的建筑垃圾回收企业同鑫环保处理有限公司进行了取缔;攸县取缔了环保手续不全的消纳场。
(三)醴陵市问题整改情况。醴陵市人民政府为该项问题的整改责任主体,主要通过以下措施完成了问题整改。一是加强场地管理。为避免社会车辆进场倾倒建筑垃圾,已将原场区入口用土石方封堵。督促执法中队和属地镇街做好定期巡查,发现问题及时处理。二是清理场地零散建筑垃圾。已对场地内所有的建筑垃圾堆放点位进行清理,确保场地内无存量建筑垃圾。三是规范运营。由于该项目未取得国土用地和环评批复手续,2021年湖南美创环保有限公司已自行停产停业,全部基础设施、固定资产已搬离,场内巡查时未发现扬尘污染和水体外排。
(四)渌口区问题整改情况。渌口区人民政府为该项问题的整改责任主体,于2024年10月29日,组织人员和机械设备,对原亨利达砂石厂内的建筑垃圾进行了清运,并播撒草籽复绿,同时对进出口道路已封闭,避免问题反弹。
现将第二轮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问题已完成整改情况进行销号前公示,公示时间:2025年3月24日—3月28日,为期5天,公示期间如有异议,请以书面或电话形式联系株洲市城市管理局,电话:0731-28681853,地址:株洲市天元区黄河南路500号株洲市城市管理局229室。
株洲市城市管理局
2025年3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