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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2022-01-06  来源:  作者:  字号【

 本年度工作报告根据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印发<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格式>的通知》(国办公开办函〔2021〕30号)的要求编制。全文包括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等。本年度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21年1月1日起至12月31日止。报告的电子版可在“株洲市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门户网站(http://cgj.zhuzhou.gov.cn/)上下载。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株洲市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办公室联系(地址:株洲市天元区黄河南路500号,邮编:412007,电话:0731-28681860,邮箱:307031486@qq.com)。

、总体情况

2021年,株洲市城管局认真落实党中央、国务院省委、省政府和市委、市政府关于政务公开的决策部署,严格执行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持续创新服务方式、优化服务流程、规范运行机制,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成效明显。

(一)主动公开情况对照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国、省、市年度政务公开工作要点始终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切实推进决策、管理、服务、执行、结果公开。定期更新财政信息、考评重点、成绩通报、行政执法、规章文件、行政审批等相关信息。拓宽政府信息公开载体,多渠道、多方位、多维度及时主动发布政府信息

(二)申请公开办理情况认真落实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对依申请公开办理相关要求,确保全部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按法定程序、法定时限规范答复。2021办理依申请公开件17件,对依法不能公开的内容做了细致耐心的解释工作,得到了市民群众的点赞共受理审批、咨询事项1600余件。其中广告类行政审批事项271件;市政类审批220件;园林类审批63件;从事城市生活垃圾(含餐厨)经营性清扫、收集、运输、处理服务审批事项39件。市网信办转来的网络舆情交办件50单,局官网转办投诉件15单,全部及时处理并督促相关部门用官方账号进行了正面回复。

(三)政府信息管理情况以规章、规范性文件为重点,采取文件库”“电子书”等形式加强政府信息管理。2021公开城管领域规范性文件2。通过局网站、新媒体等方式宣传城管工作,积极参加市级政务公开工作培训,并及时将培训会精神传达至局系统相关人员。实行公文公开属性认定制度,严格执行《关于加强网站信息发布审核工作的实施意见》,强化信息公开审查。定期开展局系统政务公开检查,纳入年度绩效考核内容。组织了“壮丽70年·奋斗新时代”全市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工作”新闻发布会等活动,引领市民了解城管、靠近城管、理解城管、参与城管。

(四)平台建设情况依托局网站、政务新媒体等渠道,通过微视频、动漫等方式展示城市管理成果。加强政府网站两微一端”平台建设,利用“两微一端”主动推送政府信息。在中央级媒体发布(转载)70篇,省级媒体发布(转载)110篇;市级媒体发布稿件1706篇;在局微信公众号120篇,微博发布98篇,局网站277篇。目前,株洲城管微信公众号用户超6.7 5万人,株洲城管抖音号关注量1.5万人,获赞量6.2万,播放量743余万。

(五)监督保障情况成立市城管局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明确牵头领导、责任科室和工作职责。局主要负责人专题研究部署政务公开工作,并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纳入年度绩效考核,作为先进单位、先进科室重要指标考评定级。组织开展城管系统政务公开培训,提升工作人员综合素质。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规范性文件

2

0

2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593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73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16

0

1

0

0

17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16

0

1

0

0

17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16

0

1

0

0

17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驳回申请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驳回起诉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宣传报道中收集的素材质量不高,信息的采集和图片像素都还有待提高;各单位对“新媒体”的使用熟悉度不高。以公开促落实、促规范、促服务的职能作用发挥不够。下一步,将持续推进政务公开工作,提升城管系统相关工作人员能力水平,不断完善政务信息公开内容,努力实现公开便利化、服务透明化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